关于中冶建工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相关工作
调整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冶集团暨中冶股份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于4月1日上午召开的紧急会议精神,公司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相关工作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时间的调整
按照中冶集团暨中冶股份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原定于4月25日完成的第一阶段工作现提前至4月15日完成。因此,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保质保量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第一阶段的两个重点环节工作可“压茬”进行。
二、关于座谈会的安排
原定于2009年4月15日—17日召开的四次“关于企业发展的座谈会”,因工作需要,时间进行了调整,定于4月8日前召开完毕,具体时间及参会人员安排以公司“学组发”正式会议通知为准。
三、关于调研工作
1、原定于《关于中冶建工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冶建工学组发〔2009〕5号)“附件3”中领导赴基层调研的安排,根据中冶集团暨中冶股份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司领导在2009年4月8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公司班子的调研报告在4月10前撰写完成并上报。因此,公司领导的调研工作将提前,各单位要主动和相关部门的陪同人员联系,做好领导调研的准备工作。
2、公司正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调研报告提纲也应于4月9日前完成,并上报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组。
四、关于指导检查组的工作
1、因工作需要,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指导检查组进行了调整,见中冶建工学组发〔2009〕6号,对口指导检查单位不变。
2、指导检查组在第一阶段将参加各单位的三个主要会议:中心组学习、座谈会和解放思想讨论成果交流会,请各单位主动和指导检查组联系,上报相关会议的时间、议题或内容、落实参会人员等会议安排。
3、指导检查组将在第一阶段检查各单位的书面材料有:公司正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调研报告提纲、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心得、相关学习及会议记录等。
中冶建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